汕头出击非法香烟包装印制 成效显著

汕头包装印刷

  “双打”行动将持续至6月

  从2010年10月份以来,汕头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突出以印刷行业和商标中介机构等为整治的重点行业,将涉外商标作为保护的重点对象。行动中,捣毁制售假冒窝点26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宗,有的案件还被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为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双打”专项行动将持续至6月份。

  打假案件列国家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工商部门以品牌专卖店、星级宾馆内商店、机场内商店、大型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农资经营店等为重点区域,以服装、玩具、化妆品、手机、电器、食品、种子、化肥等为重点商品,以印刷行业和商标中介机构等为重点行业。此外,工商部门将涉外商标作为保护的重点对象,从2010年10月份以来,共查处假冒驰名商标案件7件,被侵权的驰名商标包括:“高露洁”、“舒肤佳”、“冷酸灵”、“红塔山”等;查处假冒侵权涉外商标案件10宗。

  工商部门还突出抓大案要案。2010年11月12日凌晨,潮阳区工商局和平工商所根据举报在该所辖区潮阳区和平镇临昆上查获一涉嫌转运假冒货物货运车,现场检查发现货车上有涉嫌假冒的中华牙膏及化妆品等物品一大批。

  经潮阳区工商局联合公安部门对货车上的货物进行清点,并联系有关权利人对货物真伪进行检验鉴定和货值估价,查明货物里面共有涉嫌假冒商品27个品种813件,被假冒的权利人包括安利、宝洁等10家,案值高达1971万元。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鉴于该案已远远超出追诉标准,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潮阳区工商局于2010年11月20日将案件依法移送给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该案件被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为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端掉非法印制香烟包装盒黑窝点

  在“双打”行动中,从2010年10月以来,查结商标假冒侵权案件67宗,罚款64.74万元;查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5宗,罚款6.08万元;查结不正当竞争案件5宗,罚款5.48万元;正在立案调查案件98宗;没收、销毁假冒侵权物品、标识一批。

  2010年12月26日,濠江区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会同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玉新街道岗背社区一间涉嫌印制假冒香烟商标标识的工场进行布控,发现现场有可疑人员正在从事印制香烟外包装盒及内包装盒行为后,立即将情况通报区公安部门和区政府打假办。

  该区打假办牵头组织了公安、工商、烟草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打假队伍对现场实施检查。经检查,该工场约有工人10名、油墨印刷机2台、晒版机1台和切线机2台,正在印制芙蓉、玉溪、红玫王等12种品牌的香烟外包装盒及内包装盒半成品,其中“玉溪”、“七匹狼”等多个商标标识属驰名商标,数量共约327200张,现场没有任何合法证明手续。因当事人涉嫌从事印制假冒香烟商标标识行为,目前该案已由公安部门进行立案调查。

  2011年1月5日下午,龙湖区工商局出动15名执法人员,成功端掉一个非法印制香烟包装盒黑窝点,该黑窝点位于龙湖区新津街道辛厝寮一城乡结合部较隐蔽临时建筑物内,面积约300平方米。龙湖区工商局现场查获已印制的涉嫌假冒“猴王”、“一品梅”、“庐山”等注册商标的香烟内外包装盒193.56万个,印制设备及工具四开单色胶印机二台、冲印机二台、烘干机一台、晒版机一台、丝印工具三套。依据相关规定,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11年4月18日下午,潮阳区工商局和平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在潮阳区和平镇凤皋小学对面腾飞市场内一商住楼内堆放着各式涉嫌假冒香烟内外盒标识。发现线索后,潮阳区工商局联合公安、烟草部门对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经现场初步清点,发现各式涉嫌假冒“白沙”、“七匹狼”、“双喜”、“哈尔滨”等16个品种,共167件,计79万张香烟内外盒标识。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进行查封,对涉案物品进行扣押,并存放于潮阳烟草局和平仓库保管。由于该案涉案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工商部门已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时间:2011-04-2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包装印刷展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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