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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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2018年1月1日起废止证书导师就业推荐

新的《环保税法》出台以来,关于财税〔2015〕71号<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废存问题一直颇有争论,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给出了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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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工作证书导师就业推荐

为加强天津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近日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向各区环境监察机构下发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工作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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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对印刷包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证书导师就业推荐

12月1日,由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浙江省环保厅等主办的大气污染防治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专家们围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政策”等展开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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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开展试点证书导师就业推荐

12月1日,由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省环保厅等主办的大气污染防治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专家们围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政策”等展开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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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保厅印发《关于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证书导师就业推荐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厅制定的《关于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箱、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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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证书导师就业推荐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中“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的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以下简称71号文件)和《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工作。现就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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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收“雾霾费”:分三阶段收费 逐步提高证书导师就业推荐

12月16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保局制定了《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简称“办法”),上海开始试点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排污收费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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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发布证书导师就业推荐

9月15日,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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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施差别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证书导师就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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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施差别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证书导师就业推荐

北京市环保局今天对外通报,自今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首先对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等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其付费将是排放浓度达标基础上减半企业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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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公斤最高40!北京公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证书导师就业推荐

北京市将于10月1日起针对家具制造等5大行业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届时,将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每公斤最高征收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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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施行证书导师就业推荐

6月1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通知(财税[2015]71号),为了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管理,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等规定,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现予印发,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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