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刷的法律官司,急急盼!!未解决

大家好,我急盼你们的回答。
事由如下:我公司是印刷公司,前几天有个客户印刷样本,我们的程序是做完版后客户在黑白稿件上签字,然后我们才印刷。这个样本客户已经签字了,但是印刷完后,出现了问题,在封面上把公司地址给打错了,沈阳打成沈钢了。所以现在客户不要货。我们认为我们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客户已经签字了,但是为了维护客户关系,我们想给他补印一部分,但是客户不干,非要全部重新印刷。责任不在我们,我们就不想承担这些。所以客户就把我们告上了法厅。现在我想问下大家,责任在于我们吗?我们能不能胜诉。
备注:最关健的,他们把签字稿偷走了,我们的录像给录下来了。
为了避免责任,所以才让客户签字,公司规定客户签字后本公司没有任何责任
其他回答(1个)
bsw 2009-04-15 10:25
1、你们的这个客户是否为老客户即存在着在黑白稿件上签字的交易习惯?如果是,只要你们能提供他们将签字稿偷走的证明,你们可以免责。
2、如果这客户为新客户,他可能不知道你们的惯例,在你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却将字印错,你们承担的责任比例较大,要进行修理、重做或赔偿损失。